2021年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赴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招引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 | 作者:xsl2002 | 发布时间: 2021-03-26 | 16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乐清市政府网、乐清官方人才网和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报名时间、地点:3月28日9:00—11:30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18号楼一楼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指定摊位报名。

根据《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清市医共体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的公告》要求,经研究,决定赴2021年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招引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130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附件1)。定向培养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和2021年已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对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在乐清市政府网、乐清官方人才网和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报名时间、地点:3月28日9:00—11:30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18号楼一楼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指定摊位报名。

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后,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未足额完成,则将剩余岗位纳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招聘单位接受现场报名,流程包括:接收简历、现场面谈、接收报名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招引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原籍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有迁出原籍所在地范围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2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网上报名。除参加春季招聘会报名外,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可通过附件2中的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在4月6日17:00前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照片发送至各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必须于4月6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就业协议书。

(三)考核。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核(面谈)工作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各用人单位务必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意向书)。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若对未招足计划数的岗位有意愿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予以调剂录用。岗位无人报名或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五)资格审查。对于报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5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考核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医学院院校录取高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三、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次录用人员,一律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7年以上(不含规范化培训)。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为保障考生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应聘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主动及时关注并遵照我市以及各专场招聘会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招聘会有关防控要求详见设置招聘会专场的高校要求。

(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3〕9号)参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相关政策,对招聘到基层(不包括城市、城关镇和中心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满足文件签订合同要求后,实施学费代偿,学费代偿标准每名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名。

(五)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1528721;

                  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577—61882110。



附件1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赴2021年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招引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赴2021年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春季招聘会(浙中医大专场)招引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乐清官方人才网网站:http://www.yqhr.com.cn/

岗位报名网站:http://emhmmcisjbqq0v3f.mikecrm.com/1L3hY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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